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3-008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6-09 有效性:

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 促进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解读
2023- 06- 09 10: 01: 13 来源: 省局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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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针对在饲料生产企业许可现场核查、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未严格执行法规规章的规定、人员配备不到位、制度记录流于形式等问题,有的县(市、区)监管执法部门工作衔接不畅,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为进一步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两方面主体责任,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的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及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17〕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制定过程

我局于2023年5月开始《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 促进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起草工作;分别征求机关各有关处、单位的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已充分吸收采纳,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管理 促进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正式稿。

四、主要要求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共三大部分六项要求,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要求各级监管部门督促饲料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两个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各审批单位开展饲料生产许可工作时严把饲料生产许可准入关,尤其是核对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是否专职,对化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现场操作考核、法规制度熟悉程度考核,严厉打击企业借人帮忙问题;三是要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强化监管执法衔接联动,主要是“三加强、一落实”,分别是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查处力度、加强审管联动、全面落实监管执法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