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8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5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通知
2024- 10- 25 10: 56: 03 来源: 省畜牧总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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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开展全省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通知

鲁牧站发〔2024〕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省畜牧总站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了一批畜牧兽医类优质网络课程,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予以集中推介发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畜牧局年度培训安排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做好全省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等及其他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技能人才等。

二、培训内容

畜牧兽医行业生产管理、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装备与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模式、新经验。

三、培训时间

培训课程通过网络公开播放,学员可根据课程安排免费参加学习,完成课程学习的人员,系统自动出具《完课证书》作为课程学习证明,课程具体安排及学时情况见附件。

四、学习方式和途径

(一)电脑端

使用微信电脑端登录“鲁牧云课堂”(https://appwmSlclJQ3218.h5.xiaoeknow.com),填写相关信息后,方可收看本期培训课程。

(二)移动端

可使用微信扫描附件上各课程对应的二维码登录“鲁牧云课堂”培训专区或登录“山东畜牧”微信公众号,点击界面下方“畜牧课堂”栏目,选择“鲁牧云课堂”,填写相关信息后,可学习各期培训课程。

五、有关要求

(一)参训组织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知识更新工程网络培训,广泛宣传培训信息,各市“鲁牧云课堂”联络员积极组织人员参训。

(二)证书管理

参加培训并完成网络课程学习的人员,系统自动发放《完课证明》,该证明是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的专门凭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个人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按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联 系 人:刘刚、周开锋

联系电话:0531-87198620    


附件: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列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