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5-0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5-12-11 | 有效性: |
| 2025- 12- 11 14: 26: 27 | 来源: 省局动卫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2025年下半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公告
公告〔2025〕79号
根据《山东省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推进实施方案》(鲁牧动卫〔2021〕23号)《山东省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2025版)》《山东省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3版、2025版)》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实验室检测,2025年下半年,全省共有26家养殖场达到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标准(见附件1)。自公布之日起,种畜禽场、奶畜场有效期五年,规模化商品畜禽场有效期三年。同时,取消济宁三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省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威海联德食品有限公司省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威海市弘昌牧业有限公司省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阳谷县勇新奶牛养殖厂省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资格(见附件2)。
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25年下半年通过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养殖场名单
2.2025年下半年取消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资格养殖场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