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5-003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5-07-11 | 有效性: |
2025- 07- 11 16: 30: 04 | 来源: 省局动卫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同意建设无疫小区的批复
鲁牧动卫字〔2025〕8号
淄博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菏泽市畜牧服务中心:
你市无疫小区建设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新希望六和(淄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具体生产单元见附件)。请你市督促县级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建设方案,强化组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夯实基础设施,完善制度档案,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尽快组织开展自我评估、申请省级验收,并及时申请国家评估。
附件:无疫小区生产单元情况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