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15:44:56 | 来源: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申请条件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本机关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328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4567号
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719888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2328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省畜牧兽医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网上申请受理邮箱地址:sxmjzwgk@shandong.cn。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办理流程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