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3-00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时间: 2023-09-05 有效性:

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执业兽医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 09- 05 15: 46: 21 来源: 省动卫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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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执业兽医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鲁牧动卫中心字〔2023〕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3 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牧人发〔2023〕20号)要求,现将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执业兽医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时间

2023年10月25日上午12:00前报到,下午举行开幕式、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术考核X光片判读项目,10月26日上午进行兔胃切开术项目,下午进行血涂片制备与判读项目和闭幕式。

二、报到地点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南校区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严格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3 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牧人发〔2023〕20号)要求组织人员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参赛队员3人)。

(二)参赛选手为在我省备案且从事动物诊疗工作1年以上(2022年10月1日之前备案)的执业兽医师(不含高校教师)。参赛选手应按时参加比赛,逾期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限时60分钟,实操技术考核采取由裁判现场打分,竞赛评分细则按附件2执行。

(四)对决赛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60%。对部分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员),可颁发“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教练员)”证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协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在竞赛中成绩优秀的参赛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各市要认真组织县级推荐、市级选拔,严格审核推荐选手,请于10月13日前将本市参赛选手的报名材料(附件3、4)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竞赛时若发现参赛选手与推荐人员不符的或不具备参赛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个人竞赛资格,并取消所在代表队评选团体奖项资格。

(六)参赛人员食宿由竞赛组委会安排,交通费由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

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山东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联 系 人:李师军  薛星晨

联系电话:0531-51788655

传    真:0531-87198655

邮    箱:sd87198607@163.com

(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动物医学院

联 系 人:李梅清

联系电话:18653681125



附件:1.山东省第一届执业兽医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2.山东省第一届执业兽医职业技能竞赛评分细则

          3.决赛选手推荐表

          4.市级代表队一览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山东省第一届执业兽医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2:山东省第一届执业兽医职业技能竞赛评分细则

       3:决赛选手推荐表

       4:市级代表队一览表